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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新化县林业局引进2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5-10-15 18:03:15   地区:湖南   浏览:0

十、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引进对象,引进人员名单在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五年。被聘用人员的试用期(见习期)为一年,聘前有工作单位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聘为正式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

(一)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均在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每项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拟聘用人员在体检合格通知其调审档案之日起,30日内其档案未寄送到指定地点(新化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领取聘用通知书”的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未领取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领取聘用通知书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引进单位报到上班,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此次人才引进工作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四)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也要按规定实行回避。

(五)考生可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聘承诺书》,承诺书须现场签名。

(六)考生要及时登陆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各个环节的结果公示和面试、体检等通知。因考生联系方式变更而无法联系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本方案由新化县林业局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新化县林业局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1-3.doc

1.2015年新化县林业局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2.新化县公开招聘(引进)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3.新化县公开招聘(引进)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聘承诺书

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