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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4人公告
2015-07-06 13:51:36   地区:湖南   浏览:0

3.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所需复习教材由应聘者自行准备,学院概不负责提供。

5.面试(运动训练和体育教育专业除外)

(1)面试人选确定:面试人选按招聘计划和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均进入面试。如达不到该比例出现1:1的特殊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但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所有参加加面试人员的平均成绩,低于的不得列为体检和考核对像。面试评委为7人。不请单位评委,均为异地评委。评委在市人社局的监督下随机抽取产生。

(2)面试形式:财务管理、临床医学专业的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量为10分钟。其余专业采用讲课的方式,每个面试对象试讲一堂课,时量均为15分钟。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成绩确定:面试结束后,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折算后的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

根据合成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运动训练与体育教育专业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其他专业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招聘计划作废,不再递补。体检医院由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和市人社局根据上级有关规定选定,体检按国人部发〔201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3〕58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受检人自理,体检的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核、公示与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作为综合考核对象。综合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如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空缺,不递补,招聘计划作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为考核不合格对象:

①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②受刑事处罚的;

③因犯错误曾被开除工作的;

④违反计划生育的;

⑤公开招聘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⑥有违法违纪行为被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2.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工作完成后,将拟聘人员在娄底人社信息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在职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者,由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同时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原标题: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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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doc

2.篮球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doc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