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15湖南华容县教育系统教师招聘52人公告
2015-06-30 19:02:28   地区:湖南   浏览:0

报考职高教师岗位(音乐、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除外)、普高教师岗位的考相应学科的大学和高中知识;

 

报考初中心理学教师岗位的考大学心理学知识;

报考职高音乐、初中音乐的为同一套试卷,考试内容为高中、初中知识;报考其它初中教师岗位的考相应学科的高中和初中的知识;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的初中和小学知识;

报考学前教育、幼儿和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分别考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特殊教育专业知识。

③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依据笔试折合总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本次招聘全部岗位实际参考人员笔试折合总成绩平均分的85%计算,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笔试总成绩在华容县教育局网站(http://www.hrjyj.com)和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rsj.huarong.gov.cn/)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由本人在笔试成绩公示后三日内申请复查,复查由县纪委组织进行,并以县纪委审核结果为准。

2 、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报考音乐、美术、幼儿、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考生为结构化面试加才艺测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末尾分数并列)的考生均进入面试。面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因应聘人员放弃面试前的资格复核或资格复核不合格而造成报考职位拟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分数的80%计算,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资格。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仅适用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规定的合成比例合成招聘考试总成绩,三个工作日内在华容县教育局网站和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部公布。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录计划空缺,不予递补。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招聘总成绩相同的,按下列方法处理:1、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基础知识成绩较高者优先。2、再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负责,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主要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核和体检分合格和不合格。

体检和考核工作委托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七、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华容县教育局网站和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部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三十天内按程序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招聘岗位不确定的,按同一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选择聘用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实行岗位管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正式聘用后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九、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等文件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