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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长沙芙蓉区政府雇员招聘25人公告
2015-04-08 15:48:13   地区:湖南   浏览:0

笔试时间暂定为2015年5月10日下午(星期日),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只设综合科目,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文秘岗位公共基础知识20分、专业知识8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暂定为2015年5月19日。

4、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

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于5月21日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芙蓉区2015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考试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一般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面试的合格分数线为75分,即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含75分)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程序。

博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具有全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及全国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的专业人才统一与区领导和相关专业专家进行面谈,择优录取,不占本次招聘岗位名额数。

 

6、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7、体检。

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8、考察(含资格终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组织、编制、人社及相关部门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9、聘用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经区机构编制和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录用对象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方能聘用。由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事代理,首次签订3年聘用合同。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五、待遇

1、博士研究生

①比照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同类人员享受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区财政首聘期内每年另外给予10万元的安家补贴。有特殊贡献的专业人才,根据本人意愿,经研究同意,可实行年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