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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祁东县事业单位招聘135人公告(第一批)
2015-03-20 13:39:47   地区:湖南   浏览:0

6、通过资格审核并按规定交纳费用的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7、报名时需交考务费200元/人

(四)资格审查

1、按照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

2、原则上招聘职位和报考人数要达到1:3才能开考,不足比例的个别职位,经祁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上级部门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但不得低于1:2的比例。

3、报考人选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发给准考证。

(五)考试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登录祁东县党政门户网、祁东县新闻、祁东县党建网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核。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职业中专的专业课教师、工勤技能及卫生岗位:要求笔试和技能测试;

其他各岗位:要求笔试和试教。

1、笔试:

(1) 笔试内容:

教育:总分为100分,教育综合知识占30分,各科专业知识占70分;

卫生:总分为100分,卫生综合知识占30分,各科专业知识占70分

(2)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试教(技能测试)

(1)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试教(技能测试)入围人员;如果岗位实际面试 (试教)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时,该岗位的试教(技能测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如其成绩低于80分,则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取消体检入围资格。

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

(2) 试教(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3) 试教(技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4)时间要求:

试教:备课、上课时间各为15分钟,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形象气质、教学基本功、课堂驾驭能力、对教材的处理能力、新课程理念。

技能操作:时间为10-60分钟(根据不同的岗位要求,再具体确定各岗位考试时长)。

 

3、考试成绩

本次考试所有科目考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职业中专的专业课教师、卫生系统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成绩×50%;

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试教成绩×40%

笔试成绩、试教成绩、技能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

按招聘计划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公示。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待定。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七)考察、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祁东县党政门户网、祁东县新闻、祁东县党建网查询公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核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聘用资格。相应岗位缺额可按程序依次递补1次。

经笔试、试教(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祁东县党政门户网、祁东县新闻、祁东县党建网查询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相应岗位缺额可按程序依次递补1次,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1、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且公示没问题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发出录聘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入编、聘用等手续。受聘人员享受单位现有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增补聘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