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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常德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招聘公告
2015-02-13 16:08:35   地区:湖南   浏览:0

2.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3月25日-26日(每日9:00-17:00)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地点: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招聘大厅。

3.要求

报考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研究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超过5:1的岗位,因资格审查对象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拟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未达到5:1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个环节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随时取消其资格。

七、面试

1.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2015年3月27日12:00前在常德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及《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应变与自控、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仪表气质等。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常德广播电视大学、常德汽车机电学校、常德市第一中学招聘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为教学试讲。

3.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在常德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站另行公布。

八、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只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

 

九、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十、考核

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

重点是考核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十一、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对象,并将拟聘对象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格拟聘对象名单在常德党建网、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象,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须获得毕业证书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在体检、考核环节或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岗位(计划)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十二、注意事项

1.应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及信息,否则,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2.应考人员应密切关注考试工作进程,注意浏览常德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站相关信息,以免贻误考试时间。

十三、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

0736-7893118(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736-7786314(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2.考务、技术咨询电话:

0736-7893126(市人力资源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