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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冬季湖南永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51人公告
2014-11-28 21:12:23   地区:湖南   浏览:0

低于1:3比例开考的岗位,考生至少有一科笔试成绩要达到该科目参考人员(2人及以上)平均分或60分及以上方可列入资格审查对象,岗位报考人员都达不到平均分或6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12月27日公布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二)资格审查组织及时间、地点。资格审查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指派2人统一编组负责资格初审,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资格复核。资格审查时间为12月29日,地点为永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冷水滩区翠竹路6号潇湘大厦一楼)。报考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需查验原件,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

1、报名确认网站打印的报名表2份;

2、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证书原件及一式两份复印件。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面试(技能测试)

(一)面试(技能测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为面试(技能测试)对象。

招聘职位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核减计划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合格分数线。招聘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或及格分(60分)方可作为考核体检对象。

(三)面试的时间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面试工作原则上在2015年1月完成。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成绩合成。

科目二测试专业知识的岗位,笔试成绩=公共知识×30%+专业知识×70%;

科目二测试申论的岗位,笔试成绩=公共知识×50%+申论×5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进行排名。

八、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的标准和有关要求原则上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和有关要求执行。某些职位有特殊要求的,可以按职业规定执行,但一般性职位不得提出歧视性要求。职业规定高于《通用标准》的,应在报名时公布。

九、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核人选。考核的重点是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

十、公示与录聘

(一)确定拟聘人员

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按归口管理原则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定。

(二)公示

市人社局将审核无误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三)录聘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新进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招聘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十一、特别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