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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湖南长沙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招聘20人简章
2014-11-18 19:42:31   地区:湖南   浏览:0

 

3、2014年12月31日(周三),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2015年1月5日(周一)--1月6日(周二)8:30—12:00,15:00—17:00到长沙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处504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1月9日(8:30—12:00,14:30—17: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八、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综合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2014年长沙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综合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方案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十、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一、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综合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综合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二、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长沙市公安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综合知识成绩高低确定),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三、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长沙市公安局审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录取批复,并由市公安局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

十四、其他

1、报考单位咨询电话:长沙市公安局干部处:0731-82587748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信息技术部:0731-84413618

3、报名考务咨询电话

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公开招考部:0731-82563172

4、监督电话

(1)长沙市公安局纪委监督电话:0731-82587822

(2)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4907997

(原标题:2014年长沙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长沙市公安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