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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南永州市直事业单位引进38人公告
2014-07-30 13:36: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永州赶超崛起、科学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经研究,2014年我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学历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职位及人数

参加本次引进的市直事业单位24家,职位33个,计划引进38人。详见附表1:《永州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职位表》。

二、引进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已属于我市在职在编人员的;

6、其他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本次引进,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核、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2014年8月8日至8月12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永州市人事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202.102.182.94/wb_hnyongzhougwy/webregister/)按操作提示进行报名。

(2)报名要求及开考比例。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职位引进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引进计划。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降低开考比例。被取消引进职位的报考人员可在3天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14年8月14日至8月15日,地点设永州人力资源市场(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6号,潇湘大厦一楼大厅)。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引进职位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委托他人代理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由本人书写的委托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报名,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毕业证书。应聘人员有关职称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注册资格证等方面的证书证件取得时间(以证书证件上记载的发证时间为准)必须在2014年8月13日前,否则视为不具备相应资格。涉及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其计算时间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

资格审查合格者,将《永州市2014年市直事业引进高学历人才报名登记表》(附表2)及有关证件复印件、照片等资料交引进单位存查,并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考务费50元/人。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40%、60%。

(1)笔试。主要测试公共知识,实行百分制,范围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8月24日上午9:00—11:00,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为准。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天登录永州市人事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引进职位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对达不到开考比例但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开考的职位,可按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但其笔试成绩要达到参考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达不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引进计划。

面试采取试教和结构化面试两种方式:应聘市委党校、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永州一中、永州四中、祁阳师范、道县师范、永州电大等7家单位20个教师类职位的,采取试教方式进行,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党校、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市教育局等组织实施;应聘上述7家单位20个职位以外的其他17家单位18个职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