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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省娄底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9人公告
2013-10-25 14:53:08   地区:湖南   浏览:0

为了加强我局下属事业单位队伍建设,经有关部门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市康复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8名、市婚姻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婚姻登记工作专业技术人员1名(各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详见附表)。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处分、处罚记录;

3、品行良好;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具体的报考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肢体健全,身体健康;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12日—2013年11月14日。

2、报名地点:娄底市康复医院人事教育科

3、开考比例: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一张1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现场报名,并现场数码照相。资格审查先由娄底市康复医院初审,再由娄底市民政局终审。不得委托他人代报。

5、收费标准:以市物价局批复为准。

6、领取准考证要求: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缴费发票于2013年11月21日至22日到市康复医院人事教育科领取,过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1)报考市康复医院会计、文秘岗位的人员:考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两科,各科满分100分。公共知识考试范围: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总分100分;专业知识考试范围均以对应学历、专业新版教材为准。文秘专业知识考试参照公务员考试方式进行(考申论),总分100分。

(2)报考市康复医院医师、护士岗位的人员:只考专业知识一科,总分100分。考试范围均以对应学历、专业新版教材为准。

(3)报考市婚姻服务中心的人员:只考公共知识一科(其中包括公共基础知识40分和写作60分两大部分),总分100分。

2、报考市康复医院的人员笔试总成绩按公共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合成,报考市婚姻服务中心的人员直接按公共知识总分计算。公共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和折算后的笔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3、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高校现场招考另行组织实施。

(四)面试

面试人选按招聘计划和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对达不到该比例的特殊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其中按1:1比例参加面试的,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录取。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不设单位评委,均从外面聘请,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医学相关专业的,采用技能考核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技能考核占70分,结构化面试占30分;文秘、会计专业及报考婚姻服务登记的人员,均实行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折算后的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根据合成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递补不超过一次。体检医院由市民政局根据上级有关规定选定,体检标准按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受检人自理,体检的有关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