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市直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求,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临聘教师规范管理的通知》(粤教师函〔2021〕13号)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各校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定于2024年8月期间开展公开招聘市直学校临聘教师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广东北江中学、韶关市第一中学、韶关市田家炳中学、韶州中学、韶关市张九龄纪念中学、韶关市第五中学和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二、招聘岗位人数
共计招聘23人,各学校具体招聘的岗位数与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对象、年龄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年龄要求
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招聘。
2.招聘对象:不限(具体学历学位要求及教师资格证要求详见附件1)。
3.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4.报考相关岗位的专业要求请咨询相关学校,联系方式见附件2。
(二)资格条件
1.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名岗位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名专业,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2.报考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遵守宪法和法律;
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⑸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⑹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⑺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6)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信访核查、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8)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
(9)已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协议书且尚未履行约定的高校毕业生;
⑽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形不能通过入职教师岗位背景查询的;
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的报名首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教师资格。具体教师资格证要求(详见附件1),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报考应聘。
3.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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