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4年温州鹿城区事业单位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2024-08-01 12:53:24   地区:浙江   浏览:0

  (六)体检、考核

  体检工作由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组织部、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体检、考核放弃或不合格者,在2025年3月31日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超期不再递补。考核期不超过120日(自考核对象名单公布之日起算),超期未完成的,终止考核,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在2025年3月31日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超期不再递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直至2025年3月31日仍无法查清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拟聘用对象须在公示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办理聘用手续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具体聘用单位由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组织部、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社会工作部、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安排,现任社区正职的拟聘用对象须留任所在社区继续服务至任职期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五、其他告知事项

  (一)本公告所列招聘岗位与《2024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所列招聘岗位,不得兼报。

  (二)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

  (三)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考试、聘用等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组织部、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社会工作部、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均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六)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发布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ucheng.gov.cn)和“鹿城人社”微信公众号,请密切关注。

  (七)咨询电话: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组织部:0577-88030801;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社会工作部:0577-88030117.

  附件:附件1笔试科目考试大纲.docx

  附件2鹿城区专职社区工作者身份、工作经历及年度考核结果证明.docx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组织部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社会工作部

  温州市鹿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1日

  原标题:2024年温州市鹿城区面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街镇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ucheng.gov.cn/art/2024/7/31/art_1229484980_590766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