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4年温州鹿城区事业单位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2024-08-01 12:53:24   地区:浙江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33号)、《深化新时代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浙现社办〔202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鹿城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街镇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其中面向社区正职招聘2名,面向社区“两委”成员招聘2名,面向其他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五)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2024年8月12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专业不限。

  (六)现为鹿城区专职社区工作者且在岗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七)取得专职社区工作者身份后,已专职在鹿城区的社区(网格)连续工作满3年(年限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

  (八)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九)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6.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

  7.专职社区工作者在岗期间所在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

  8.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岗位类别

岗位代码

招聘计划数

具体要求

面向社区正职招聘岗位

 

S001

1

1.197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2. 现任鹿城区社区正职(社区党组织书记或社区居委会主任,下同)且连续任职满3年(年限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

3. 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两个及以上年度为优秀等次;

4. 任社区正职期间个人或集体获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

S002

1

1.197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2. 现任鹿城区社区正职(社区党组织书记或社区居委会主任)且连续任职满3年(年限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

3. 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个及以上年度为优秀等次。

面向社区“两委”成员招聘岗位

S003

2

1.1983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2. 现任鹿城区社区“两委”成员(包括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且连续任职满3年(年限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

3. 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个及以上年度为优秀等次。

面向其他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

S004

1

1.1983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持有社会工作者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要求在2024年8月12日前须取得相应证书),(2)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个及以上年度为优秀等次。

备注:以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中所列“年度考核”均指取得鹿城区专职社区工作者身份后的年度考核。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8月12日0:00—8月14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8月12日0:00—8月15日17:00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并报名确认后,由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组织部对S001-S003岗位、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社会工作部对S004岗位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确认并接受资格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