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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4-07-02 13:06:31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4.报名人员近期2寸免冠蓝底电子版照片(标注单位及姓名);

  5.符合放宽年龄(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名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或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或选调资格。

  2.报名人员须随时关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http://www.qqhr.gov.cn)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选调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原则上同一职位计划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进行考试。未达到比例要求的,原则上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选调计划。

  总成绩按100分计,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分值为100分。重点测查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政策理论水平以及文字综合能力等。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要求:报名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护照)按时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愿放弃。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分值为100分。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组织计划能力等。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选调计划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要求:参加面试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护照)按时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愿放弃。

  (六)考察与体检

  原则上采取差额考察,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考察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一般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考察范围。

  1.考察。市委组织部选派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将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所在党组织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2.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本人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以及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取消选调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七)确定拟选调人员与公示

  市委组织部根据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或推荐单位。

  六、纪律监督

  1.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或材料、恶意报名扰乱工作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由市委组织部向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或推荐单位反馈。

  2.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452-279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