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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4-07-02 13:06:31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齐齐哈尔市人才工作中心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齐齐哈尔市人才工作中心隶属于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以下简称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参与起草全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及人才工作有关政策法规,承办全市人才队伍现状、人才工作现状和人才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和评估,承办全市“名校优生”的选聘、交流、日常考核、培养和柔性引进人才等工作,为正处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选调范围

  齐齐哈尔市范围内的各级行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省直单位工作人员、聘任制公务员不在本次公开选调范围内。

  三、选调计划

  根据编制和职数空缺情况,拟选调4名工作人员,详见《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国家承认的干部身份;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有文字综合工作经历2年以上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

  6.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10日);

  7.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没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新录用公务员或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8.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职务层次或岗位等级;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单位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者尚未认定清楚的;

  8.调入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或者与市委组织部(含所属事业单位)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采取个人报名或组织推荐的方式。各县(市、区)报名人员,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同意;市直单位报名人员,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市级机关(单位)设在各县(市、区)行政区划内的垂直管理单位或派出机构的报名人员,须征得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党委)或其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或推荐单位须提供扫描电子版材料并压缩成文档包,发送至电子邮箱:rcfzyfwzx@163.com,邮件主题统一为:XX(现工作单位职务+姓名)报名材料或XX(单位)推荐材料。上传材料当天须与市委组织部进行电话确认,咨询及确认电话:0452-2793206。

  (二)报名时间

  2024年7月3日9时至7月10日17时(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三)网上报名须提供材料

  1.《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扫描件(附件2);

  2.报名人员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在“学信网”下载,须在有效期内);

  3.报名人员录用(聘用)通知书、公务员(参公)登记表、落编通知单、干部任免审批表(须体现现任职务职级、岗位等级和完整的工作简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聘用合同、最新的《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全省“回头看”)扫描件,以上材料须本人所在单位或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