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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石景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公告
2024-06-22 09:16: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岗位需求,石景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详见附件职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北京生源毕业生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毕业时能够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2.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应未缴纳社会保险);

  3.在2023年8月1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

  4.迁安矿生源毕业生符合岗位要求及留京条件的,提供相关证明可以报考。

  (二)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的引进条件。

  (三)社会人员

  社会人员在报名截止时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或户口和档案在外地、符合随军进京条件且未办理随军进京手续的随军家属,需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出具证明。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四)上岗前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资格证书,教师资格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即可报名:

  1.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2.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后网上打印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高校开具的师范生免试证明(证明中明确教师资格证学段、学科);

  (五)报考者年龄须为18周岁及以上。其中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为30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35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北京生源毕业生年龄为35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社会人员年龄参照具体职位要求(详见职位表);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七)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职位表)。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9:00至2024年7月2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3.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北京市石景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平台”(以下简称“公招平台”)http://zhaopin.sjsedu.cn/进行报名。未经网上报名的人员,不能进入之后的招聘环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在系统中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报名信息一经网上审查完成不得修改。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登录“公招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审核通过视为报名成功,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报名时间(2024年7月2日17:00)截止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请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3)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请于7月5日9:00后登录“公招平台”,在“招聘进度”下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重点考察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教师职位为教育教学通识类考试;其他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