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4年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6-14 17:13:06   地区:北京   浏览:0

  (三)其他人员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技术岗位要求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未评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14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14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45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14日后出生。市级骨干、市级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年龄不限。

  4.教师岗位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思政课教师岗位须具有思政类相关专业学习经历和思政学科教师资格;其他岗位具有岗位所需的从业资格证(财务岗位除外)。

  5.报考学科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任教学科,或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任教学科一致,或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经验。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8.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表》(附件2)。

  三、招聘工作安排

  (一)受理报名

  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6月25日(每日8:00—16:00)。

  地点:见《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表》(附件2)中公布的地址。

  持所需材料原件完成现场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本次招聘所有报考资格。

  应聘人员从公告下载《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填写真实有效报名信息,在报名表右上角指定位置粘贴照片。

  1.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明确标注毕业生的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以及培养方式统招、非定向等)、毕业证、学位证;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读书期间至今的社保权益记录单;

  3.留学回国人员提交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2023年1月至今的社保权益记录单;

  4.其他人员提交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学历和学位证,取得学历需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其他证明性材料;

  5.本人身份证;

  6.本人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校教务部门开具的2024年普通中小学师范生免试认定证明。

  7.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片2张;

  8.符合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证书或证明性材料。

  报名表一式两份,其余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朝阳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由朝阳区教委组织安排笔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具体要求及安排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由招聘单位公示。成绩合格人员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以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通过合格线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通过合格线人数进行面试。入围人员如放弃面试,按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

  2.考核面试

  由招聘单位组织安排,进行职业素养、师德修养、心理素质、专业知识水平等方面的考核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考核面试成绩由招聘单位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笔试和考核面试权重比例的要求(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考核面试成绩60%),确定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数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阶段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