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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泸州市叙永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补充公告
2024-05-23 15:04: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酒城人才聚集行动”,广泛引进各类优秀人才,根据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泸州市2024年度企事业单位人才岗位需求信息的公告》和中共叙永县委组织部、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叙永县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需求目录》)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作补充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额

  本次叙永县事业单位拟采用占编聘用的方式引进急需紧缺人才52名,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符合本《补充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补充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条件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由本人自负。

  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须联系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年龄要求:符合附件1确定的年龄条件,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4年5月26日(不含2024年5月26日)。

  5.截至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

  6.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请先拨打单位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引进原则

  本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双向选择、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需求目录》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6日16:00止。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2024年5月24日18:00前,按照《需求目录》中招聘单位相关要求和联系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后投递至招聘单位联系人邮箱,且符合本《补充公告》确定条件的视为已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报考单位+岗位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