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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哈尔滨医科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三)
2024-04-08 11:29: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国家、黑龙江省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及《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年度用人需求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哈尔滨医科大学简介

  学校简介内容详见哈尔滨医科大学主页学校概况部分(http://www.hrbmu.edu.cn/xyjj/xxgk.htm)。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三、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详见附件1和附件2。

  高层次人才引进不受本招聘计划限制,欢迎高层次人才随时与我单位联系洽谈,详见《哈尔滨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四、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二)应聘人员须为2023年和2024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并同时取得毕业当年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以及近期(拟)出站博士后人员;应聘专职辅导员和专职思想政治理论教师岗位人员可适当放宽毕业年限(需符合招聘年龄要求)。

  (三)博士研究生岗位,2024年12月31日前出站博士后人员可以应聘。

  (四)校本部及附属医院应聘医师、教学、科研等主系列岗位的人员须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或取得同等外语水平;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须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或取得同等外语水平;应聘急危重症医师岗位的人员可放宽至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或取得同等外语水平。

  (五)来我校应聘医师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中医科除外)。

  (六)对在校期间有犯罪和受处分记录者,一票否决,不予选聘。

  (七)来我校应聘的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国际高水平文章,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4月2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岗位和近期(拟)出站博士后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4月2日以后出生)。

  (八)来我校应聘的硕士研究生:须同时取得毕业当年的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4月2日以后出生)。

  (九)高于需求岗位学历人员均可申报该岗位。如博士可申报硕士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十)现已为我校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不允许再次应聘公开招聘岗位;在职职工保岗攻读研究生人员,按照签订的保岗协议规定执行。

  (十一)符合岗位需求条件的人员,依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主管部门政策,落实黑龙江省卫健委《关于强化“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宣贯工作的通知》,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十二)满足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毕业院校及专家推荐

  毕业院校(培养院系)对应聘人员在校综合表现进行评价并出具推荐意见;此外,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应聘人员还需三位专家出具推荐意见。评价优良的应聘人员方可推荐至我校参加岗位竞聘。

  (二)报名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16日16:00时;

  应聘人员须通过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待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打印报名表并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网报初审

  时间: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17日16:00时;

  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可登陆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者,可申请仲裁,仲裁部门由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负责。仲裁通过者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者,予以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按规定取消岗位或者缩减招聘人数,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专业人员的招聘,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