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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成都市新津区24家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7名)
2024-04-02 16:34:34   地区:四川   浏览:0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名单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jin.gov.cn/xjxrmzf/c125685/rsjzk.shtml)公布。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和领取《面试通知书》于笔试成绩公布3天后在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瑞通路146号304室)进行,请提前咨询或查看公告。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现场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新津区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退役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或大学生志愿者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原件校验合格后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面试考务费缴纳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每人每次8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照2∶1确定;仍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第二十七款规定执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八、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

  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考试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