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新时代人才工作部署,吸引各类人才到我市就业创业,聚力打造沿边开放人才合作区,按照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要求,黑河市于3月30日起,赴东北农业大学等7所高校开展校园引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数量
计划引进优秀毕业生446人。其中,事业单位引才354人(综合类174人、师范类66人、医疗卫生类114人),企业人才92人。具体引进岗位、数量及条件详见《黑河市2024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综合类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黑河市2024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师范类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2)、《黑河市2024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医疗卫生类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3)、《黑河市2024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企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4)。
二、引进条件和要求
(一)事业单位引进对象
符合引进岗位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综合类、师范类引进应届毕业生(含毕业两年未就业),医疗卫生类引进应(往)届毕业生。
(二)事业单位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须符合岗位设置的年龄条件,以2024年3月1日为节点计算。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引进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引进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
9.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其他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7.近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或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黑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10.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11.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企业单位人才引进对象和条件,由参加引才活动的企业单位自行确定。
三、引进程序和方式
- 2025哈尔滨工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航空宇航制造工程系招聘1人公告
- 2025哈尔滨工程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招聘办公室行政人员1人公告
- 2025黑龙江创新团队首席、执行首席招聘7人公告
- 2025大庆师范学院招聘教学助理岗位人员6人公告
- 2025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临时聘用人员1人公告
- 2025齐齐哈尔泰来县城镇建设服务中心招聘市政园林养护工作人员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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