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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市昌平区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招聘公告
2024-03-07 21:27:38   地区:北京   浏览:0

  为稳妥落实国家大学生乡村医生编制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昌平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区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昌平区12个乡村医生岗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人员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具备符合招聘人员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二)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

  (三)符合《北京市关于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16〕19号)要求的乡村医生岗位定向培养毕业生。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有意愿长期从事乡村医生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4.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其他要求

  1.专业及学历要求: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证书要求: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有关证书需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

  3.符合《北京市关于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16〕19号)要求的乡村医生岗位定向培养毕业生限报本区岗位。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本人请于2024年3月14日(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到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昌平区西环南路58号)401室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持以下资料:

  1.《北京市昌平区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表填写要完整、真实、准确,右上角粘贴2寸免冠彩色照片,在本人承诺处手写签字;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集体户需提供加盖集体户存放单位印章的首页、本人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与岗位需求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核当天,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生报名登记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并以现场方式向考生反馈结果。

  (二)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全市统一划定合格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等于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于3月16日(周六)上午9:00-11:00前往昌平区卫生健康委(昌平区西环南路58号)409室领取准考证。

  1.笔试。统一组织闭卷考试,采用人机对话考试的形式。笔试时间:2024年3月18日(周一),下午14:00-16:00。笔试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103号中科产业园1B楼(ATA国际认证中心北清路)。试题范围:乡村医生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参加考试时请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证件缺少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成绩通过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chp.gov.cn)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