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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市大兴区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招聘公告
2024-03-06 15:42:49   地区:北京   浏览:0

  为稳妥落实国家大学生乡村医生编制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大兴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区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设置5个乡村医生岗位,计划招聘5人,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一)2023年应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二)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

  (三)符合《北京市关于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16〕19号)要求的乡村医生岗位定向培养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4.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其他要求

  1.学历及专业要求: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

  2.证书要求: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取得相应学位证书。2023年完成规范化培训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上述有关证书需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

  3.符合《北京市关于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16〕19号)要求的乡村医生岗位定向培养毕业生限报本区岗位。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3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西大街33号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102室。

  报名方式: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场收取报名材料。

  报名所需材料:

  1.《大兴区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登记表填写要完整、真实、准确,右上角粘贴2寸免冠彩色照片,在本人承诺处手写签字。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集体户需提供加盖集体户存放单位印章的首页、本人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与岗位需求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择业期未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供未缴纳社保承诺书。

  4.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领取笔试准考证:现场报名且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于2024年3月16日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全市统一划定合格线。每个岗位按照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之和计算总成绩,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以面试主考官打分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