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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齐齐哈尔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1-12 08:52:37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选。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齐齐哈尔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网站(http://www.qqhr-rc.org.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网站公布拟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应以原始折合分数(不四舍五入)进行比较名次,如依然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具体加试事宜另行公布。

  (三)考核与体检

  1.考核

  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

  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四)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齐齐哈尔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网站(http://www.qqhr-rc.org.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信息通过齐齐哈尔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网站(http://www.qqhr-rc.org.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该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齐齐哈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本次招聘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0452-2576338

  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附件:2024年上半年齐齐哈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