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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牡丹江师范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3-12-15 15:55:10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二)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mdjnu.cn/。

  面试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试讲、专业问答、学术汇报、实践操作等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的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学士及硕士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其中应聘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的硕士研究生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中面试成绩=(试讲和答辩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其中应聘文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的硕士研究生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中面试成绩=(试讲和答辩成绩)×50%+现场写作成绩×50%。

  博士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若应聘者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八、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者,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考核

  学校组成考核组对通过考试和体检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察,对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在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一、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将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十二、几点说明

  (一)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通过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开招聘专题发布,不再使用其他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确认、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应聘者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须提供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按时转递个人人事档案。

  (六)留学回国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认证书、留学归国证明,并按时转递个人人事档案,否则学校不予录用。

  (七)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岗位聘任情况需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九)公示期满的拟录取人员,凡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录取原则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三、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453-6511083;0453-6516099人事处(教师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