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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12-05 17:06:36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三)资格审查

  1.网上审核结果查询。考生可于2023年12月15日9:00至12月20日17:00期间,登录“龙江先锋网”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3年12月15日9:00至12月20日17:00,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12月20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用人单位对考生的资格审查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报名时间截止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原则上缩减、取消或合并该职位的录用计划。

  2.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不如期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数。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龙江先锋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网站打印《报名登记表》1份。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本人1寸照片1张(正面免冠证件照,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学信网认证材料。其中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报考需要工作经历岗位人员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缴费记录等工作经历证明。

  ⑦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并影响面试资格复审结果的、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如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面试。分为两大类,一是幼儿教师岗位的面试内容为无生说课和才艺展示,满分各为100分,面试总分数各按50%折算后相加,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二是除幼儿教师外的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4.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其中,所属幼儿园招聘的岗位考生需在体检前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不能提供者,视为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以及“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档案材料。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与考察环节出现放弃资格的情况,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龙江先锋网”和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

  四、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将享受由国家、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51-82625083

  监督电话:0451-82609082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