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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 “黑龙江人才周”招聘公告
2023-11-21 09:05:19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3)报考者须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相关环节的,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三)网上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开展,通过电子邮件向报考者反馈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及时说明理由、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四)现场资格确认

  1.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将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布。

  2.现场资格确认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须一致,应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现场资格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原件返还本人;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存档备查。

  (五)考试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参加“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1〕491号)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直接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岗位匹配度。面试结束现场发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四舍五入)。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等有关事宜将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布。

  (六)考核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进入考核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布。

  1.考核。考核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形等,同时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核结论。如发现考核对象不符合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应聘资格,并书面通知本人。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予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要求

  考生在招聘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监督与咨询

  (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黑龙江技师学院:0467-2389448

  黑龙江第二技师学院:0455-2979817

  黑龙江高级技工学校:0451-82057900

  (二)监督电话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纪委:0451-8713050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附件:

  1.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黑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