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4.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有关部门为其办理接收手续。
(五)体检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统一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学校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或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1.学校、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办理人事聘用手续。
2.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学校正式聘用;试用期间经考察不能胜任聘用岗位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3.在聘期间工作业绩一般,或按照我校师资培养及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有效提升岗位胜任力者(如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考取研究生等),取消聘用。
4.优秀人才计划岗位录取的应聘人员,学校提供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并给予安家费10万元。
5.拟聘人员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博士研究生和博士后人员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如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6.拟聘人员在攻读研究生与来我校工作二者只能选其一,不允许来我校工作同时攻读研究生;对已考取研究生的拟聘人员,如果选择来我校工作,须由所攻读研究生院校招生部门出具取消研究生录取资格证明后,方可来我校工作。
六、应聘诚信要求
应聘者应公平参与竞争,提交的信息、资料、证件等应真实有效,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实回答面试问题。违反者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联系方式
校本部人事处联系方式:0451-86661657,hr@hrbmu.edu.cn
附属第一医院联系方式:0451-53623219
附属第二医院联系方式:0451-86605268
附属第三医院联系方式:0451-86298118
附属第四医院联系方式:0451-82576907
附属第六医院联系方式:0451-56183602
大庆校区联系方式:0459-2796721
八、招聘纪律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联系电话:0451-86661657
哈尔滨医科大学纪检委联系电话:0451-86624134
九、本公告由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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