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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连市房地产档案馆)招聘雇员公告
2023-11-08 10:09:24   地区:辽宁   浏览:0

  根据大编办发〔2019〕134号、〔2021〕73号文件,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连市房地产档案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雇员,从事窗口业务、登记服务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窗口业务、登记服务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大连市户籍户口;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设定的学历、年龄及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雇员计划表》)。

  以下情形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等严重行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从事工作的其他情形的。

  三、发布招聘信息

  发布招聘信息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9:00-2023年11月14日16:00。

  发布招聘信息网站为:大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s://zrzy.dl.gov.cn/)、“大连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大连人力资源市场网站(http://www.dl-hr.com)。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址:大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s://zrzy.dl.gov.cn/)。

  2.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5日9:00-2023年11月17日16:00。

  3.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大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并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得超过20K。报考人员请使用台式电脑进行报名操作,勿使用手机、平板等移动终端。

  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和个人照片一经注册,不得修改。

  4.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后,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初审,待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1月18日9:00-2023年11月21日9:30自行从网上下载和打印准考证(A4纸)。

  五、资格审查

  采取诚信承诺制,并实行全过程(包括报名、机考、面试、考察等)资格审查,如本人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存在虚假情况,将取消报名、机考、面试、考察及应聘资格。

  六、考试

  主要进行机考和面试。

  (一)机考

  1.机考内容

  内容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涉及不动产登记内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时事政治及基础法律常识等相关知识。本次机考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计算机阅卷汇总。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为100分。

  2.机考时间和要求

  机考时间:2023年11月21日上午9:30-11:00。

  报考人员需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须与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信息一致)、准考证(纸质)进入考场。

  没有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3.成绩查询

  2023年11月22日上午9:00以后,在大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布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名单,报考人员可自行登录查看。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2:1的比例,按机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果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均列入面试入围人员。报考人员可自行登录大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查看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2.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核报考人员事业心责任心、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行为举止等方面。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确定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