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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绥化望奎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0人)
2023-10-29 10:31:31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申请加分考生现场审核通知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发布,所提交材料一律不退回。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相关知识;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写作等。笔试结束后,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及排名。

  (2)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

  2.面试

  (1)面试现场资格确认。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入闱人员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须报原方案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入闱考生须携带有关资料进行面试现场资格确认,逾期未参加面试现场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将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资格确认及公示期间,凡考生自愿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后依次递补。

  (2)面试方式。幼儿园岗位面试内容为器乐、声乐、舞蹈、简笔画、讲故事等;望奎县职业高级中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当到现场实际参加面试仅1人时,面试成绩需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结束后,将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各岗位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六)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当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取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取学历高者参加体检;若再相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应聘人员没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在体检结果告知后24小时内申请一次复检,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资格。

  3.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到加分项目有关部门核实等方式进行。考察的重点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精神和心理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将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编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入职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正式聘用后服务期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3年内不予办理调转手续。

  四、考试纪律及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