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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2023-10-29 10:49:37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如伪造或提交虚假信息,取消引进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责任。考生在招聘现场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不能兼报。考生携带相关材料由工作组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二)考试

  考试方式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通过岗位引进人数与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时,取消该引进岗位。“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1.面试及有关要求

  (1)面试方式

  面试项目共二项,分别是教学能力测试和专业素质测试,满分100分。教学能力测试70分,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专业素质测试30分,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范围为现行应聘各类别学段教材,试讲内容现场抽签确定。每位应聘者备课15分钟,讲课10分钟,答辩5分钟。

  (2)面试程序

  面试在报名结束后第二天进行,拟定面试时间为11月3—4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应聘者现场抽取面试顺序号并按抽签顺序签到。面试规定时间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核定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取有效分的平均值,即得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工作人员将每位考生的二项成绩分别记入《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面试成绩表》,考生在该表上签字确认。面试成绩高于70分者从高到低按照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笔试环节。

  (4)有关要求

  ①考生要详细了解公告要求,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引进资格。

  ②考生严禁穿戴有明显标志性服装进入考场。

  ③考生自行准备面试当日午餐食品、饮用水等,不得携带有刺激性气味的食品

  ④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考试时间及地点需要调整的,将通过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2.笔试及有关要求

  笔试在面试结束后第二天进行,拟定笔试时间为11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类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当场发布。

  3.核定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按照引进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考察人员并直接签约进入考察环节,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如有现场不予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进入考察资格,经本人签订放弃签约承诺书后,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序。

  (三)考察

  考察主要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解,根据考生不同身份,采取不同方式方法开展考察。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

  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项目详见《人才引进录用体检表》(附件6)。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

  (五)公示和聘用

  高校招聘现场结束后,依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2022、2023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落编手续。2024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后办理落编手续。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人员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