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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鞍山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公告
2023-10-26 09:13:42   地区:辽宁   浏览:0

  2、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面试。

  3、笔试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公告。具体事宜将在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anshan.gov.cn/)另行公告。

  (六)面试

  1、本科毕业生进入面试人选的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按照所报岗位1:2比例,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2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如出现面试入围考生放弃面试,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以研究生学历报名考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录用。

  4、面试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具体事宜将在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anshan.gov.cn/)另行公告。

  (七)确定拟签约人选

  考生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拟签约应聘者名单。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同分者看小数点后三位,仍同分者按照面试考官打出的最高分成绩高者定为拟签约人员。

  (八)签约

  签约时,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由用人单位组织签订就业协议。

  (九)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由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十)考察

  由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nshan.gov.cn)、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ansh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2024年9月1日前),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后,由市卫健委统一组织考生体检、考核、公示,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表》,到市人社局办理事业单位正式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

  1.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