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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鞍山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公告
2023-10-26 09:13:42   地区:辽宁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实际需要,拟面向2024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采取校园招聘方式,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5日(含)至2005年10月25日(含)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25日(含)至2005年10月25日(含)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证书(合格成绩)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日前,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现役军人,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330人。具体计划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步骤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报名点所在院校的考生只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其他考生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与学校招聘会一致。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邮箱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6日17:00。

  (三)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设置在相关学校,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报名期间,审核人员现场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初审,并反馈初审意见。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一式两份):

  (1)《鞍山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照片处需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本人签字处必须手签);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本人《个人简历》(须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研究生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合格成绩),如已取得可一并提供,如尚未取得可不提供。

  (四)邮箱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邮箱:aswjwzp@163.com。

  2、邮箱报考人员需提供和现场报名相同的材料,并做成PDF格式电子扫描件(《报名登记表》需同时上传excel版),形成的图片要清晰、完整,所有电子件须打包上传,并如实命名,文件名格式为:“报考单位+本人姓名+报考岗位”。邮件发送成功依据为邮箱自动回复,资格审核以发送邮箱的材料为准。

  报名期间,审核人员通过邮箱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通过邮件反馈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通过提交报名材料的邮箱查询审查结果。

  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报名相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国(境)外留学取得的学历、学位,除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应为2023年8月30日-2024年9月1日)。

  (五)笔试

  1、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本科生均需参加笔试,笔试不设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