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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佳木斯市市本级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2023-10-23 17:08:23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2)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前一个月以内)。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8)。

  (3)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出具政治面貌相关佐证材料。

  (4)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5)《2023QS世界大学排名》500名以内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相关材料。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资格审查结束后,原件返还报考人员,复印件由工作人员收回存档备查。以上材料原件因时间原因可与体检结论一并出具。

  (三)面试

  面试一般在现场报名当日下午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发布,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引进。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加试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引进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考察人员并直接签约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考察主要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解,根据考生不同身份,采取不同方式方法开展考察。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考察合格的考生须在签约后7日内,在所在地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项目详见《人才引进录用体检表》(附件9)。

  未经审核的资格审查相关材料、体检报告原件扫描PDF版或拍照发送至邮箱:jmsrcyjk@163.com。

  原件及复印件邮寄: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816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334室,收件人黄馨,电话18182780413。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7所高校专场招聘结束后,重新核定佳木斯市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剩余岗位计划,面向全国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开展第二阶段人才引进工作。详情请关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春风人才网等相应网站及“才聚三江”微信公众号。

  (六)公示和聘用

  高校招聘现场结束后,依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往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落编手续。2024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后办理落编手续。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人员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

  六、政策待遇

  报考市本级事业单位,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佳发〔2019〕12号)文件中人才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人员,按当地政策享受相应待遇。

  报考企业人员可直接与企业对接相应待遇。

  七、有关事项与要求

  1.考生应及时关注“才聚三江”公众号、佳木斯先锋网、春风人才网及相应高校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引进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错过引进过程的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