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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省船舶引航站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第1号)
2023-10-19 11:33:11   地区:海南   浏览:0

  为满足海南省船舶引航站对人才的需求,配齐配强引航站人才队伍,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及《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厅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站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海南省船舶引航站隶属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正处级自筹自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海南省海域唯一的专职引航机构。代表国家行使引航主权,负责对进出海南各港的外国籍船舶实行强制引航,并接受国内航运公司的申请,对进出海南各港的国内船舶提供引航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与引航有关的港口和航道工程项目研究、船舶抢险救助、引航事故调查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

  三、招聘职位、职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公开招聘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条件具体详见《海南省船舶引航站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三)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专业分类依据《海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六) 报考人员年龄条件详见附表;

  (七)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有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12、《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海南省船舶引航站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25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一个报名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及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间和平台: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6日8:00-11月1日17:30。报名系统将于2023年11月1日17:30停止注册,已注册提交资料的考生可根据审核回复进行材料补充,2023年11月3日17:30报名系统准时关闭,考生不能再做任何修改,凡是因提交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