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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科技大学“黑龙江人才周”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10-10 16:53:39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四)考试

  应聘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直接参加面试,应聘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需进行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能参加面试。根据本次“人才周”活动政策,不设置笔试开考比例限制。

  2.面试。应聘财务处会计、审计处审计员、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干事、学术杂志编辑部人员、学生处驻男生公寓辅导员岗位的,需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扩大进入面试人选;其他岗位不设置进入面试比例。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试讲、专业问答、答辩、结构化面试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3.成绩计算方式。应聘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应聘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5.具体考试时间及要求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usth.edu.cn/)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五)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usth.edu.cn/)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七)录取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待毕业后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六、聘用与待遇

  1.被录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2.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按照《黑龙江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兑现人才引进待遇。

  3.《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哈尔滨人才新政30条》中相应条款待遇分别由省、市相关部门支持。

  七、几点说明

  1.应聘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前,须在毕业1个月内按时转递个人人事档案,不能按时转递的,取消录用资格。

  2.公示期满的拟录用人员,凡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档案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录用原则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邮编:150022

  电话:(0451)88036082

  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电话:(0451)88036075(校纪委办公室)

  九、本公告由黑龙江科技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黑龙江科技大学参加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附件2:黑龙江科技大学参加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招聘所需材料清单(博士).xlsx】

  附件【附件3:黑龙江科技大学参加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招聘所需材料清单(硕士).xlsx】

  附件【附件4:黑龙江科技大学参加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报名情况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