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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海口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10-07 15:39:59   地区:海南   浏览:0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居民身份证(社保卡)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清廉海口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由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将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名额,从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应聘人员考察不符合要求,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名额,从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清廉海口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市纪委常委会审核后,拟录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清廉海口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人社局。

  (七)拟聘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市人社局核准聘用人员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市人社局出具的聘用核准通知书向市委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入职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包括试用期),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工作经历超过1年的人员试用期3个月,累计就业时间不超过1年的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关于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人社局的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联系方式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6502026,0898-66755323

  联系电话:0898-68723113谢飞强、颜仕承

  监督电话:0898-68723085

  (所有电话接听时间均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六、本公告由海口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附件:

  1.海口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海口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3.同意报考证明

  4.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5.专业目录

  附件1:海口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wps

  附件2:海口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wps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4: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doc

  附件5-1.pdf

  附件5-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