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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海口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10-07 15:39:59   地区:海南   浏览:0

  海口市留置中心为海口市纪委监委下属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等文件规定要求,我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海口市留置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4名,为海口市留置中心管理岗,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1《海口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海南省公开招聘,具有海南省户籍、现在海南省内工作的非海南籍人员,以及2023届海南省高校毕业生(籍贯不限)均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安排。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0月18日(含)以后出生。

  6.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7.在编人员、定向、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

  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8.在本次报名截止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9.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

  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

  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曾被开除公职的。

  (8)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清廉海口网站发布,信息公布时限为2023年9月28日至10月12日,共15天。本次招聘工作后续相关公告将在海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清廉海口网站发布,考生应及时关注。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链接: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816

  3.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日9:00至10月19日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

  4.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包括提交报名表及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为以下1至10项,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

  (2)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社保卡)(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海口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下载完整填写并由本人签名贴照片后,上传图片);

  (4)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