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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
2023-09-28 10:03:22   地区:辽宁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3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第二批)》。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8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网站(www.liecc.com.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9月30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开展招聘考核,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各层次学历学位、资历证书、学术成果等相关材料扫描后整理在一个文档中(Word或PDF)和《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电子版)一同发送至指定邮箱(各岗位报名邮箱不同,详见附件1)。邮件主题:申报岗位+应聘人员姓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以面试的形式考核应聘者的科研潜在能力、岗位专项技能等,考核时间在相关阶段内另行通知。考核等相关事宜以中心网站公布或者电话通知为准。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网站(www.liecc.com.cn)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