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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09-27 09:04:28   地区:山东   浏览:0

  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需于2023年10月17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完成报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完成报名确认后,可于2023年10月25日9:00至10月29日9:3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及《青岛市税务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应聘人员笔试准考证须保存到公示拟聘用人员阶段。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0月29日上午9:00-11:00。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本次招聘笔试为闭卷考试,只考一科,采取百分制计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计算机专业知识、税收知识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合格分数线。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首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照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公告及首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网站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人选需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面试前将组织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网站公布。

  5.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网站公布。

  6.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对于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低于1:3的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网站公布。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身份核实、信用查询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进行核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承担。体检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