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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09-27 09:04: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7日以后出生);

  7.具体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8.近三年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9.现役军人、定向生、委培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中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设置9个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研究生专业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更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本科专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确认报名资格。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2023年10月7日前取得。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9:00—10月11日16:00。

  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url.jiuyejie.cn/qd/shuiwu.php)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0月7日11:00—10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负责。应聘人员可于提交报名材料次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3年10月11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10月11日16:00以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更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有效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根据实际情况核减直至取消招聘岗位。招聘岗位核减和取消情况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改报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