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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盘锦市大洼区(第二批)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2名)
2023-08-22 15:37:03   地区:辽宁   浏览:0

  3.面试。面试工作由盘锦市大洼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充分体现岗位职责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面试的时间、地点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者实时关注大洼区公开招聘相关公告。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6,考生权重成绩的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权重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总成绩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如果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都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中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的顺序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盘锦市大洼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盘锦市大洼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及复检费用均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因本人原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放弃进入考察环节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参加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考察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开展考察工作。考察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考察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考察意见。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合格后因本人原因放弃进入公示与聘用环节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聘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大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