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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丹东东港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面向普通高校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公告
2023-08-03 22:29:49   地区:辽宁   浏览:0

  为适应东港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和《关于印发﹤市属公立医院、学校、新闻媒体选用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丹人社发〔2020〕67号)等有关规定,东港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拟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7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二)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择业期内(2021年、2022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缺一不可):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18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应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人员须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东港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在招聘范围内,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八)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考核、签订就业协议。于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附件要求相关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择业期内毕业生须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附件要求的相关证书。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面试考核的方式。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通过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s://lsdjyw.lnnu.edu.cn/)、东港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donggang.gov.cn/)统一发布。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4日9:00至2023年8月10日12:00。

  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按如下编号顺序制作成1个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和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137152647@qq.com)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包括:

  1.《东港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

  2.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在有效期内);

  3.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成绩单扫描件;

  4.教师资格证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考取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本院校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招聘岗位;择业期内毕业生需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招聘岗位);

  5.个人简历(本人手写500字以内个人经历)扫描件;

  6.荣誉证书(包括奖学金获得证书)扫描件;

  7.公费师范生需提供《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扫描件;

  8.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或加盖院系公章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扫描件(模板在附件3下载)。应届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

  9.2021年、2022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未就业证明(模板在附件4下载)。其中,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的,由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