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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鞍山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海城市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公告
2023-08-01 09:39:50   地区:辽宁   浏览:0

  为加强鞍山市幼儿园教师队伍、海城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等规定,结合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1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9日(含)至2005年7月29日(含)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8、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日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

  9、海外院校毕业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需获得教育部认证。

  (二)下列情况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现役军人;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和已经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公职的;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三、招聘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鞍山市教育局、鞍山市人社局、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cheng.gov.cn)查询。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

  附件1《鞍山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育教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2《海城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9日9:00时至2023年8月2日24:00时。

  2.报名提交信息

  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7月29日9:00时至8月2日24:00时登录2023年鞍山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海城市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报名平台。报名网址:

  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467,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3.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在网上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7月29日9:00时至8月3日15:00时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4.缴费确认

  考生报名信息通过审查后,须于2023年7月29日9:00时至8月3日15:00时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笔试考务费:每人10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5.考务费减免条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考生,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扫描PDF),以及报考本次考试的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的联系电话,发送到指定邮箱:hcrsdpk@163.com(接收申请审核办理时间为2023年8月3日9:00时—12:00时),办理考务费减免。

  以上材料需报考人员提供PDF格式电子扫描件,形成的图片要清晰、完整,所有电子件须打包上传,并如实命名,文件名格式为:报名序号+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姓名。邮件发送成功依据为邮箱自动回复。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关注鞍山市教育局、鞍山市人社局、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笔试公告,笔试公告发布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