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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08-01 09:41:15   地区:海南   浏览:0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满足我省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的工作方案》(琼人社发[2022]13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岗位空缺和实际工作需要,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市县直属管理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为隶属省政府、归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实行一个法人垂直统一管理体制,主要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及住房资金、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的运作管理等工作,对各市县住房公积金的运作管理机构和经办网点实行统一管理。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下设19个市县直属管理局,其中省直、海口、三亚、儋州管理局为正处级事业单位,其他市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各市县直属管理局根据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的授权,负责所在地业务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支付、使用等具体管理工作,包括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记载和上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情况;审核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转移;受理、审核职工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申请和负责贷后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建、催缴;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服务;根据所在地单位住房资金管理部门的委托,管理本市县单位住房资金和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等。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已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户籍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除规定的招考岗位资格条件外,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岗位条件及人数

  招考岗位、人数及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见《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招聘岗位人数分配表》(附件)。

  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

  2023年8月4日8:00-8月12日17:00。

  报名方式和要求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包括提交报考申请、上传照片等图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报名网址:/app-editor/ewebeditor/uploadfile/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5577;或者点击http://gjj.hainan.gov.cn(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官网)页面进入考生报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