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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朝阳市直卫健系统面向社会招聘公告
2023-07-25 22:48:46   地区:辽宁   浏览:0

  为加强我市卫健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持续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事〔2007〕1号)、《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等规定,朝阳市直卫健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中等(职业)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朝阳市直卫健系统人才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其中:从业资格证要求:考生应具有与所报考岗位相应的从业资格证或符合报考相应从业资格证的条件。暂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在被聘用后2年内取得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从业资格证,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21日及以后出生),2023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7月21日及以后出生)。

  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五)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医师资格、检验师资格等认定规定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朝阳市〔含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四、招聘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6日至7月28日下午17时。

  2.报名邮箱:cy2632123@163.com

  3.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电子邮件网上报送个人相关材料进行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粘贴1寸电子照片);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须同时提供本人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4)从业资格证扫描件;邮件名称为“应聘单位及岗位+姓名+学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未发送《报名登记表》或其它形式材料预报名的均无效。报名表照片须为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并保证清晰可辨。网上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5)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合同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合同证明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最迟应在体检开始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或证明的视为自愿放弃资格)。

  (二)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应聘单位及岗位”要按照《岗位需求表》中规范的名称填写。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报考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未达1:2的,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在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chaoyang.gov.cn)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2.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邮件发送成功后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等进行初审,原则上应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应聘人员反馈网上报名结果,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应密切关注电子邮箱,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