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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盘锦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公告
2023-07-07 16:53:45   地区:辽宁   浏览:0

  按照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辽卫发〔2023〕22号)要求,结合我市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的实际需求,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我市2023年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度我市全科医生特岗招聘计划为4名(详见附件1),其中,盘山县人民医院全科医生2名、大洼区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2名。

  二、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省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人员(具有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编制人员或未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除外)或符合招聘条件但暂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以上的执业医师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县级公立医疗机构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派往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经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截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下同);医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仅限临床、中医类别)。

  对于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的,执业资格可放宽到执业助理医师。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具有2年以上二级以上医院临床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仅限临床、中医类别)。

  对于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的,执业资格可放宽到执业助理医师,学历可放宽到大专医学类专业学历。

  (二)报考政府办乡镇卫生院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扎根政府办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4.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仅限临床、中医类别)。

  5.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资格。

  6.具有2年以上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医疗机构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

  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详见《2023年盘锦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以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以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以及具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7月6日至21日。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程序如下: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28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

  2.报名地点:盘锦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科研教育科(兴隆台区松林路6号办公楼103室)

  3.现场报名:由市卫生健康委(市卫健中心)、市人社局组织人员受理报名工作。报名时需携带:

  (1)报名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和2张近期蓝底免冠2寸照片;

  (2)第一学历、中间学历及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各阶段学历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提供的在线学籍证明2份;

  (3)执业医师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报考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的,需提供经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证明2份,或2年以上二级以上医院临床工作经历证明2份;报考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的,需提供2年以上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医疗机构工作经历证明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