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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07-05 19:46:00   地区:海南   浏览:0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工作部署,围绕“椰城优才 智汇海口”招才引智活动,大力实施事业单位人才延揽计划,进一步加大我市住建系统引才力度,建立与自贸港建设相适应的干部队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2号)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3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进一步落实失信惩戒措施的通知》(琼人社发〔2022〕40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拟面向社会招聘下属事业单位海口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海口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事业编制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工作人员6名(详见附件1)。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7月5日(含)以后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需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或工作单位同意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6.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以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7.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未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按照招聘信息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参加笔试确认、考试、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信息发布时限为2023年7月5日至7月11日(7天)。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均按规定在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告。

  (二)组织报名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名所需材料等图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参加笔试确认、打印准考证等环节,不组织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9:00至7月18日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逾期不受理。

  3.报名网址:

  https://www.tianluehr.com/exam.html?$$id=1675708591136354305$$

  4.报名要求:

  每个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社保卡)参加考试,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