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澄迈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县卫生服务能力与水平,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精神,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澄迈县卫健委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优聘用优秀专业卫生技术人才,进一步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快速发展。
二、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职位共计64名,招聘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度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澄迈县人民医院、澄迈县中医院为财政差额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其余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镇派驻农场”人员岗位。“镇派驻农场”人员计划招聘岗位39名,使用相应镇医疗机构编制(金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人员由瑞溪镇中心卫生院派驻,和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人员由中兴镇卫生院派驻,昆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仁兴镇西达卫生院招聘人员由仁兴镇卫生院派驻,文儒镇红岗卫生院招聘人员由文儒镇卫生院派驻,福山镇红光卫生院招聘人员由福山镇卫生院派驻)。工资待遇由县政府列入财政预算,并按照派驻的乡镇卫生院现行经费保障方式执行。
(二)其余人员岗位。计划招聘25人,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聘用单位现行经费保障方式执行。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3.政治素质高,医德医风好,热爱卫生事业,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与组织管理,愿意到我县从事卫生健康工作,无重大医疗或公共卫生事件差错和事故记录,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具有独立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年龄等资格条件,具体详见《2023年度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不含澄迈县卫健系统在编在册人员),须出具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主管部门(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且能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上岗;
8.年龄要求:各岗位年龄范围详见《2023年度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有关资格条件(除年龄条件外)的时间计算,均以首次发布招聘公告日期为截止日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有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已纳入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人员或属于我县公开招聘,且尚未达到聘用期限而未纳入我县医疗卫生单位编制管理的人员;
3.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失信被执行人;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8.原在我县卫健系统工作无故辞职的;
9.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考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医学各类专业报考体检要求的或不能独立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新澄迈”等平台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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