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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海口市市政管理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公告(第一号)
2023-07-03 17:17:05   地区:海南   浏览:0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工作部署,围绕“椰城优才智汇海口”招才引智活动,大力实施事业单位人才延揽计划,进一步加大我市城市管理引才力度,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发展需求情况,海口市市政管理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海口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监督中心隶属海口市市政管理局,是财政经费全额拨款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经报海口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准事业单位用编计划,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名(详见附件1)。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以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需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或工作单位同意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7.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未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按照招聘信息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口市海口市市政管理局网站、海口城市管家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6月30日至7月6日(7天)。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均按规定在海口市市政管理局网站公告。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名所需材料等图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口市市政管理局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1.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7日9∶00至2023年7月13日17∶00(周末正常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报名。报名网址:http://xsxzp.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465,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报名要求:

  每个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社保卡)参加考试,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